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林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建筑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期限多久?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3:48)    点击:383

缺陷责任期是一种当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那么,建筑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期限多久?

一、建筑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期限多久?

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有何区别

(一)计算日期起始时间不同

1、保修期的起算日期从业主工程师发给工程竣工证书之日算起;

2、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二)保修期限不同

1、根据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2、缺陷责任期一般有6个月,12个月或者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管理中约定。

(三)两者遵循的法律依据不同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林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人身损害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工程建筑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林律师,陈林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林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770899515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林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拉萨律师 | 拉萨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林律师主页,您是第2340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