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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骗取中标,如何处罚?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3:47)    点击:35

有些投标人因为自己资质不够或者不具备相应的招标资格,为了自己的利益,弄虚作假想要骗取投标,殊不知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投标人以他人名义骗取中标,如何处罚?

一、投标人以他人名义骗取中标,如何处罚?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骗取中标,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二、哪些方式属于骗取中标?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可能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1)投标人没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不具备国家要求的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从事该招标项目的资质;

(3)投标人曾因违法行为而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因违法行为而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从事相关业务的资格等。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如果不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或者没有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名义投标以骗取中标的,即属违法。

2、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除以他人名义投标以骗取中标外,投标人还可能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如伪造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在递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中弄虚作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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