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造成生活用品损失能否要求赔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2 13:47) 点击:41 |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积极配合评估作业,保留房屋财产价值相关证据清单,强拆发生后,被拆迁人可以结合评估报告或评估清单等主张自己应获得的补偿数额。 网友咨询: 拆迁时造成生活用品损失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 由于强拆暴行往往来的猝不及防,导致被拆迁人取证难度增大。被拆迁人要得到全面合理的补偿,必须要充分的证据准备。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需要对被拆迁房屋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拆迁补偿,被拆迁人积极配合评估作业,保留房屋财产价值相关证据清单,强拆发生后,被拆迁人可以结合评估报告或评估清单等主张自己应获得的补偿数额。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如果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益,公民有权取得赔偿。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原本应当依据合法合理的补偿方案,获得满意的补偿金额。如果拆迁部门实施违法强拆行为,被强拆人作为弱势一方,既失去了原本应当获得的补偿,合法财产也受到损害。因此,被强拆人得到的拆迁赔偿不应低于按照正常征地拆迁程序确定的补偿方案所应当获得的金额。 律师解析: 对于物品损失的举证原则上还是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在房屋征收和拆迁案件中,对原告是不公平的,因为往往强拆前,违法行为人未下通知,导致原告不知情,房屋突然就被拆除,根本来不及转移物品。在此情况下,还要求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就是强人所难了,所以《若干规定》规定此情形下,举证责任由被告承担。 虽说由于拆迁方的原因导致被拆迁人举证不能,拆迁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及赔偿责任,但如果被拆迁人有条件提前收集相关证据,那么自己应得的补偿就更加稳固。 可以用手机、摄像机等录像拍摄设备,对房屋及房屋内财产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并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明文件。拍摄的影片应当能够反映房屋存在的时间,可以借助当天的报纸或者新闻来实现;拍摄过程中画面应当稳定,拍摄物体清晰可辨,停留时间合适,整个拍摄过程有一定的逻辑顺序,例如由远到近,由大到小等,同时保持整个拍摄过程不间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律师提示: 我们的房屋是否合法,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我们的房屋未经审批是属于违章建筑的,政府是有权依法拆除的。 政府拆除的程序是否合法,合法的拆除程序首先要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其次责令其自行拆除,最后如果限期不拆才能强制拆除。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依照法定程序通知清理物品,或者强拆时造成物品毁损的,那就要对物品进行赔偿。因此对于张女士的房屋来说,虽然法律有规定违章建筑可以不予补偿,但是房屋中由于强拆而受损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强拆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拆迁补偿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在遇到拆迁时,要分清楚拆迁中的拆迁程序是否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而强制拆除,被拆迁人一定要及时的留下相关的证据,方便进行事后救济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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