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倒塌的围墙砸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3:47) 点击:37 |
日常生活中,有时会发生“飞来横祸”。这种意外事故,究竟该由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被倒塌的围墙砸伤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 被倒塌的围墙砸伤如果围墙的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律师补充: 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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