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行凶侵害他人,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05 11:06) 点击:41 |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 精神病人行凶侵害他人,谁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律师解答: 受到精神病人行凶侵害,可以要求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国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精神病人罪不能辨认或者所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经过法定程序确认的,可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其家属或者是监护人强制医疗,必要的时候可以由政府部门强制医疗。间歇性患者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律师补充: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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